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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修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格式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格式的公告

为适应国际贸易便利化发展需求,提升海关监管与服务效率,海关总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相关法规,决定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的格式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背景与目的
近年来,全球贸易环境不断变化,进出口企业对通关便利化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海关数据标准化水平,海关总署在广泛征求行业意见的基础上,对报关单和备案清单格式进行调整。本次修订旨在简化申报流程、减少重复填报、提高数据准确性,从而加快货物通关速度,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二、主要修订内容
(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格式调整:

  1. 新增电子数据字段,如商品唯一标识码、原产地证明编号等,以适应数字化申报趋势。
  2. 优化货物描述栏目,要求填报更详细的商品规格和用途信息,以减少查验争议。
  3. 精简冗余项目,合并部分重复内容,例如统一收发货人信息格式。
  4. 强化安全与合规要素,增加危险品标识和知识产权声明栏目。

(二)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格式调整:

  1. 扩展适用范围,明确适用于临时进出口、展览品等特殊贸易方式。
  2. 调整数据项排列顺序,使其更符合国际通用标准,便于跨境数据交换。
  3. 增加备注栏位,允许企业补充说明特殊情况,如货物检验要求或运输限制。
  4. 强化与报关单的联动机制,确保备案与申报数据一致性。

三、实施时间与过渡安排
新格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正式实施。在过渡期内,企业可选择使用旧格式或新格式进行申报,但自实施日起,所有申报必须采用修订后的格式。海关总署将提供在线培训资源和操作指南,协助企业顺利过渡。

四、企业注意事项
企业应及时更新内部报关系统,确保与海关数据接口兼容。在填报时,需仔细核对新增字段,避免因信息不全或错误导致通关延误。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海关或访问海关总署官方网站获取支持。

五、结语
本次格式修订是海关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提升我国货物进出口的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将持续关注实施效果,并根据反馈及时优化相关政策,共同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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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8 19: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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